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测标准、及时、准确的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的技术服务;在检测中保证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或数据客观真实,特做如下声明:
1.本中心严格遵守“三不与”的规定:一是不与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二是不参与任何对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的商业活动,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诚信性;三是不参与和检测样品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活动。
2.在检测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测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严谨的质量控制措施,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合法的集体利益、个人利益。
3.独立开展检测业务,以实际测试数据为客观依据,保证检测结果不受行政干预、经济利益等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自觉自律,抵制商业贿赂,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判断的独立性。
4.全体检测和管理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进行一切有碍检测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对所有检测工作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
5.遵守保密制度,为客户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对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检测结果,不经受检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扩散和引用。凡涉及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6.当受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有疑义,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受检单位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反映和申诉。
辽宁省能源研究所检测服务中心
主任:张晓健
2015年01月25日